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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润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润田淳和大厦5.6.7楼办公室局部改造邀标

第一部分  招标公告

 

1、招标条件:润田淳和大厦5.6.7楼办公室局部改造已具备施工条件,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,招标人为江西润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,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,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。

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
(1)项目法人:江西润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

(2)项目地址: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88号淳和大厦5、6、7楼

(3)建设内容:包括但不限于原隔墙、吊顶、地面、桌椅、电话宽带线路等拆除,重新做轻钢龙骨隔墙、吊顶;强、弱电线路改造、开关面板、灯具、办理城管、开竣工验收手续等(详见附件1)。

 (4)质量等级: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、法规及规范要求。

 (5)标段划分:1个合同标段。

(6)计划工期:自开工之日起30个日历天,因甲方原因不具备施工条件或不能施工工期顺延。

3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
3.1 、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资质(含三级)以上,有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。

3.2、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。

3.3 本项目投标人应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供5000元人民币投标保函,缴纳保证时备注项目名称,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投标。

缴纳账户名称: 江西润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  开户行:建行南昌火炬支行

账号: 3600 1051 2600 5250 7370

3.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投标保函将不予退还:

(1)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;

(2)中标人在中标后十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,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,其投标保函不予退还并列入招标人投标黑名单;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函数额的,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。

3.5 招标人通知中标人中标后,投标人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,

3.6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十个工作日内,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函;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,中标人投标保函转为履约保证金。

4.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

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,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。

5.招标文件的获取

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,在润田官网(http://www.runtian.com.cn/)的公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。

6.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时间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6.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 2024 4月18日10 00 分,地点:江西润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(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88号淳和大厦7楼)。

6.2逾期送达的、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邮寄至投标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

6.2 开标时间为 2024 4月18日10 00 分(届时投标人无须参加我司现场开标)。

7.联系方式

联 系 人:吴伟  联系电话:0791-88113738-7523  13870895859

附件下载:江西润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润田淳和大厦567楼装饰工程的邀标文件(1).rar